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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是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直接影响着公司的重大决策,同公司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因此,股东只有用合理的正确的方式行使其所享有的表决权,才能有效地保证公司股东地位的稳定和公司的正常运营,从而适应我国日新月异的经济环境。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和美国公司法中股东表决权制度的分析,从两国表决权制度的行使原则、行使途径、特殊制度及限制规则等方面进行研究,从而借鉴美国的经验,再结合我国具体实践,探寻我国股东表决权制度的完善路径,对完善我国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表决机制的规定有所裨益。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简要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及目的,并对国内外股东表决权的研究现状进行概述,同时陈述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与范围。第二章为股东表决权的理论基础主要是通过对股东表决权概念、性质的介绍引出对股东表决机制相关内容的研究。从理论层面探讨立法者设计该制度的目的,讨论了股东表决权的民事权利属性、固有性、共益性,探讨了表决权对于保证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推动公司发展的制度价值。从而为后文探讨股东表决权问题作出理论铺垫。第三章为我国股东表决权的立法现状及其运行困境,主要从行使原则、行使途径、特殊制度三方面介绍了我国股东表决权的适用现状,并指出我国股东表决在行使途径方面存在制度空白,表决权的救济机制亟待完善,同时我国仍缺乏对表决权滥用的限制机制。第四章为美国股东表决权制度的分析以及其对中国表决权制度的启示,以美国标准公司法和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为例介绍了美国股东表决权的立法概况。美国的表决权制度在行使原则的贯彻上更加灵活,存在例外规定。在行使途径方面,美国的表决权行使有代理投票,书面投票等一些多样途径。美国的表决权制度在特殊制度上的划分也更为明确,表决权信托制度、无表决权股份制度、代理权征集制度等。在限制表决权制度方面,美国对自由股、相互持股以及控股股东都有着较为细化的规定。基于此,本文吸收了美国公司法先进精神的基础上,总结了美国表决权制度对我国立法的启示。第五章则是对我国表决权制度的完善建议,完善股东表决权间接行使途径、严格限制征集主题、建立多元化的预防和救济机制、限制控股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数量或比例等。从而为我国的股东表决权制度改革提供新的思路。第六章为结语,总结了股东表决权的价值,并陈述了美国公司法对于我国的重要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