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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效论(equivalent effect)是最重要而又最具争议的西方翻译理论之一。“等效”或“动态对等”,正如尤金A.Nida所阐述,是一种旨在使译文接受者对译文信息的反应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的反应基本一致。等效论的提出被认为是翻译界的一大贡献,因其将读者的反应作为一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对翻译质量的评价从单纯的译文对原文的文本对等转移到译文功能的对等。故于一段时期内“等效”论曾被认为是翻译工作者应遵循的金科玉律。然而,随着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深入,许多翻译理论家与译者纷纷指出等效论本身的局限性。他们认为,由于两种语言和文化的巨大差异,读者反应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测定性,绝对等效是不可能的。目前,人们对等效论的批评以至于到了几乎全面否定的态度。笔者认为,我们应从哲学的角度,用辨证的观点重新审视“等效”论对翻译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作用。绝对等效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然而相对等效经过努力是应该达到的,也是可以达到的。矛盾的普遍性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又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毛泽东选集,1964:281)。翻译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按照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翻译从开始(原文)到结束(译文)都存在着矛盾,因为原文与译文之间存在着译入语、译入语文化和原语、原语文化的很大、很多差异,而这些差异就是矛盾。而翻译则是一个认识、研究差异、即矛盾,并设法解决矛盾,以求达到原文与译文等效或者说矛盾统一这一宗旨的过程。同样,矛盾的特殊性也告诉我们,“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与它事物的特殊本质”(毛泽东选集,1964:283-284)。只有了解一事物的矛盾特殊性,才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会找到特殊的解决办法。翻译的特殊矛盾就是译者要用一种语言(译入语)去表达原作者用另一种语言(原语)表达的思想。也就是表达同一思想的两个面对面的语言之间的矛盾。语言与文化是密不可分的,文化差异造成的翻译矛盾甚至更甚于语言。本文将探讨两种语言在语音、词汇、语法、篇章上的差异,以及历史文化差异、地理环境差异、宗教文化差异、习俗文化差异等几点上是如何影响翻译等效的。矛盾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所以,译者必须熟练掌握两种语言,了解两种文化背景和熟练掌握翻译技巧,应在翻译过程中不断发现、深刻认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