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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凭借其自身成本低、效率高、大众化的特点,网络借贷已发展成为我国践行普惠金融的生力军。网络借贷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中介服务,为社会大多数阶层拓宽了投融资渠道、丰富了金融消费体验,还在完善金融体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长期监管缺位,不少网络借贷机构在迅猛发展过程中偏离本质,风险大量积聚,行业乱象频现,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打击了行业形象和市场信心。风险还可能外溢到经济金融活动的其它领域,产生连锁负面效应,影响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由此,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介入监管刻不容缓。 2016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创造性地提出“双负责”监管机制,即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实施行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贷的机构监管,这一方面为网络借贷监管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实施属地监管职责的地方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由于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尚未落地,且在监管职责明确之前,地方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的监管实践近乎空白。地方监管部门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和改进监管方式,对辖区网络借贷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引导其更好地支持经济发展,维持地方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本文着眼于对网络借贷地方监管的研究上,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网络借贷的发展特点、社会影响和监管历程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归纳;运用调查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对现阶段地方网络借贷发展现状和监管实践进行分析,通过半结构式访谈获取网络借贷各相关利益方的客观原始意见,通过对网贷平台的投资体验分析和合规性评估,探究网贷监管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以点带面,以基层监管者的视角探索网络借贷地方监管的具体实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