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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持续渗透蔓延,传统的实体店消费模式逐渐被网络远程购物模式所取代,网络购物已成为当下最为流行的消费方式,带给广大消费者更多的便捷、优惠和省时,网络消费环境日趋繁荣。但是,网络消费环境与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2014年,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首次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但法律条文仅做出了简单规定,缺少具体实施细则。201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施行,对消费者反悔权做出了补充规定。2017年,国家工商总局又出台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进行了细化,在适用范围、商品完好标准、退货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增强了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提升了权利行使的可靠性。但网络购物投诉仍占整个消费投诉的三成,而网购退货问题更是网络购物投诉的主要问题之一。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消费者反悔权的适用仍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方力量共同协作的继续完善。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引入审判实践中关于网络购物的四个代表性案例,分别是经营者设置退货障碍案例、消费者滥用反悔权案例、排除适用反悔权案例以及行使反悔权的后果处理案例,并对案例反映的类型化问题及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由此得出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反悔权存在的缺陷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不够、恶意滥用反悔权的惩戒机制缺失、立法缺陷引起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以及网络购物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第二部分从反悔权的概念、性质、适用范围、行使规则进行基础理论的阐述以揭示反悔权的本质,认为反悔权是特殊的法定合同解除权;反悔权适用于远程销售和商铺外销售领域;商品签收之日一般应以物流信息显示的收货时间为准;商品完好与否的判断标准应按验货步骤分类讨论等。第三部分阐述了反悔权在我国及域外的适用状况并进行比较分析与借鉴,总结出值得我国学习之处有:对不同类型商品指定不同的反悔权行使期间、在经营者尽到告知义务的前提下由消费者承担退货运费、严格规定不宜退货商品的消费者确认程序等。第四部分对我国消费者反悔权适用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几点切实可行的建议,包括立法上的细化不宜退货商品范围、强化消费者确认程序、建立消费者滥用权利惩罚机制;监督保障上的加强监管部门作用、优化第三方平台保障、发挥行业协会职能;纠纷解决上的完善维权网络平台、引入消费纠纷仲裁前置程序、设立消费纠纷的小额诉讼速裁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