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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行政追偿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然而30年来追偿制度却并没有获得长足发展,时至今日已经陷入了实施难的困境。笔者根据追偿制度的现状,分析论证了内部化追偿体制和立法缺乏是掣肘行政追偿发展的主要因素。实践中,我国长期以来将行政追偿制度当作行政主体内部的一种纪律惩戒,排除行政体制外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我国行政追偿沦为一种“休眠制度”。为唤醒及改变行政追偿制度难以实施的现状,近年来,不少学者都进行了研究探索。综合归纳学界的研究论述,目前行政追偿制度的改革路径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