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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反腐败的不断深入、中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脱贫攻坚战役的打响,村官腐败现象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关注,村官腐败的预防和惩治也越来越重要。笔者在A县纪委工作四年有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对A县村官腐败的特点和原因进行了分析。笔者通过对A县十八大以来办理的村官腐败案件和涉及村官信访问题线索数据进行分析,对A县村官腐败的类型进行了归纳,提出A县村官腐败的基本类型为:贪污、侵占财物型、滥用职权为个人及亲友牟利型、失职渎职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型。其中贪污、侵占财物型和滥用职权为个人及亲友牟利型是传统的村官腐败的表现形式,而失职渎职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型则是十八大以后出现的新型的村官腐败表现形式。在对A县村官腐败现象研究的基础上,笔者通过分析研究提出了A县村官腐败的主要原因: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村官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缺陷、对村官腐败惩治力度不够、腐朽的思想对村官思维方式的影响以及村官整体素质较低等五个方面的原因。在对A县村官腐败现象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笔者通过对大量文献的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对A县村官腐败现象的预防和治理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解决村官腐败问题;第二,建立有效的村官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把村官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第三,加大对村官腐败惩治力度,对广大村官形成有力震慑;第四,全面提高村官整体素质,从根本上解决村官腐败思想问题。村官腐败的预防和治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本人理论水平和实际经验有限,对于A县村官腐败现象研究深度还远远不够,所提出和措施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需要在以后的实践和研究中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