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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注的是清代碑学的内在规律及其从中得到的启示。本选题是在研究清代书法的基础上提出的。在研究过程中,笔者重在以碑学书法这一体系作为框架,对其脉络进行梳理。笔者关注了碑学兴起的历史成因,既有内因也有外因。一方面,晚明浪漫书风为清代碑学的兴起作了理论的前瞻,另一方面,清代学术转向对碑学的兴起产生影响。清代碑学揭示书法史演绎的规律,碑学按书法“激扬和反拨”的规律进行。碑学由萌芽到成熟,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清代碑学的发展过程,碑学的风格面貌受所在环境影响,受当时及前代书风左右。本文无意详列清代碑学书者的成果,而是从如何顺应内在规律的这一角度,对碑派书家中的郑簋、金冬心、郑板桥、邓石如等代表性人物做简要分析。
自清代以来,新的书法创作和书法观对当代书法产生了重要影响。我们分析清代碑学的历史成因和表现规律,理顺当下存在的相关疑问或争议,不仅可以更客观了解书法史,而且对当下创作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笔者顺着碑学发展的思路对其引发的问题进行探讨。笔者通过对“书法”进行了再思考,把“书法”划分为三个阶段:实用性“文字书写”准书法;抒情写意自觉时期的“书法”;重展示性、追求视觉性的“书法”,并且点出三个类型长期并存,因此我们可以客观解释碑学以来书法取法扩大的问题。通过对书法传统进行再思考,笔者肯定了激扬与反拨的内在规律在书法传统中的作用。通过划分书法经典体系和书法研究资料体系,笔者否认了碑学的取法扩大造成书法经典体系扩大的观点。除此之外,笔者以“激扬与反拨”规律看当下书法创作格局,认为要在书法史上留下痕迹就必须符合上述规律,“主张缺什么补什么”,顺应时代的审美需要来创作。只有认真分析激扬什么,反拨什么,把书法放在大环境中来观照,才能使书法在创作上形成主客观的统一,成为时代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