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尤为突出,是30多年经济飞速发展的源动力。统计数据显示,1981-2015年,我国经济与投资均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其中GDP的年增长率高达9.77%,而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增长率也高达21%。然而隐藏在宏观经济高投资、高增长现象中的本质是微观层面中企业投资的低效率。究其原因是由于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因而,追逐个人收益最大化的自利动机会驱使高管利用手中权力异化企业投资行为,进行非效率的投资。 内部控制作为企业不完全契约的必要补充,本质上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协调和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避免利益冲突的一种制度安排和控制机制,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内部控制的实践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无序到规范,从自愿到强制的过程。借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我国于2008年和2010年先后颁布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出具内部控制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标注着我国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建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由自愿进入强制性阶段。因此,内部控制在公司投资中的治理机制以及治理效果成为日益关注的重点,亦成为检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效果的重要一环。 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中,政府管制是经济发展中的一大特色。随着放权让利改革的深化,政府管制模式由“行政干预”变为“监管”,赋予企业管理层更多公司决策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强化了高管的权力。当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高管为了追求私人收益,将个人意志体现在公司投资决策上,非效率投资成为其理性选择,加剧了企业的非效率投资。因此,政府监管并非一无是处,可以限制上市公司高管权力的滥用,抑制高管在投资决策上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非效率投资的发生。从区域市场环境角度来看,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实行的“梯度发展战略”,造成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和极大的差异性。市场化进程的不均衡,形成区域市场竞争水平的差异性,进而对高管权力的制约作用也千差万别。从资本市场环境角度看,由于缺乏完善的企业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体系,机构投资者作为外部治理的重要力量,其对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有效监督制约高管权力,提高企业投资效率,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具有积极作用。随着近期资本市场中“宝万之争”、“前海人寿举牌格力”的发生,机构投资者也展示了其对一个行业、一个市场秩序的破坏力。因此,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力量,其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角色,逐渐成为资本市场改革中重点关注的内容。 基于此,本文以2007-2014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内外部治理的角度检验高管权力对投资效率的影响。首先,在理论方面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了非效率投资的影响动因。其次,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管家理论与激励理论解释高管权力对投资效率的影响。然后,充分考虑了内外部的治理机制的作用,构建理论模型,搜集整理数据,采用描述性统计、主成分分析、多元回归、分组回归等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对研究假设进行实证检验。同时,通过变换样本、双样本T检验以及倾向得分匹配的方法对实证分析结论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最后,针对地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权力下的投资行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高管权力维度的划分及检验。根据Adams等(2005)的研究和法约尔的观点,将高管权力分为两类,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正式的权力来源于制度、组织等安排,非正式权力是基于高管个人的知识、信息、经验、魅力等形成。借鉴Finkelstein(1992)的四维度说,Kim(2011)综合分析提出三维度说,将高管权力分解为三个维度: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和个人能力权力。不同的所有权安排会影响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状况,影响董事会的制度,进而影响高管的权力,凶此,采用反映所有权安排的变量—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来作为代理高管所有权权力的指标。高管的组织权权力是企业科层组织所赋予的,因此,采用反映企业治理结构的变量—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兼任、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和监事会规模作为代理高管组织权权力的指标。个人能力权力包括专家权力和声誉权力,专家权力是基于高管个人知识、信息、经验等形成,声誉权力是基于高管声誉、威望、个人魅力等形成,因此,采用反映高管个人能力的变量—CEO任职年限、高管兼职、内部晋升和政治资本作为代理高管个人能力权力的指标。基于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对高管权力三个维度中的10个代理指标与投资效率的关系进行了验证,其中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监事会规模、CEO任职年限、高管兼职和政治资本8个代理变量通过验证,均对企业投资效率有影响,充分证明指标选取的合理性。 第二,基于双人性假设的高管投资行为驱动分析及效果验证。传统的高管行为研究认为,高管只能选择代理人或管家单一角色,或者作为“经济人”出于代理人追逐委托代理收益和信息不对称收益的自利动机,进行非效率投资;或者作为“社会人”受社会动机和成就动机的驱动,选择管家角色进行效率投资,实现组织绩效。Tosi(2003)认为,代理理论和管家理论在解释高管行为时是可以融合的,因为代理理论只强调高管人性中经济性的一面,忽视了高管人性中社会性的一面,管家理论是对其必要和有益的补充。企业作为契约的集合,其逻辑的起点就是“经济人”假设,因此作为根植于制度、组织安排的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更容易诱使高管选择代理人角色,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会导致帝国建造、机会主义、管理防御、滥用自由现金流等非效率投资行为。作为“社会人”的高管,其个人专家技能、声誉等形成的个人能力权力使高管更易履行管家职能,具有追逐组织绩效和个人价值实现的行为动机,更易进行高效率投资。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分维度验证中,所有的假设均得到验证: (1)高管所有权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程度正相关; (2)高管组织权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程度正相关; (3)高管个人能力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程度负相关。 充分证明,倾向于使用正式权力(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的高管,在投资决策时更易履行代理人职能,进行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的非效率投资;倾向于通过个人能力权力来影响组织成员和决策的高管,在投资决策时更易履行管家职能,采取符合组织利益的效率投资。最后,根据前面通过验证的8个代理变量,运用主成分分析法综合生成高管权力指标,验证了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的关系,即高管权力越大,企业非效率投资水平越高。 第三,构建内外部双重治理下的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模型并进行验证。在分析高管权力及其各维度对企业投资效率影响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内外部治理机制如何影响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作为企业内部制度安排和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可以通过内部控制五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督,有效监督和制约高管作为“经济人”的代理问题,抑制高管进行自利动机下的非效率投资行为。同时,良好的内部控制有助于在企业投资决策中,高管“管家”行为的实现,抑制高管非意愿性非效率投资,提高投资效率。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外部制度环境影响塑造企业内部契约安排。外部制度环境对高管权力异化投资行为的治理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企业的监督机制,可以作为公司治理机制失效的替代机制,约束高管滥用权力进行自利动机的非效率投资;二是区域市场化水平通过产品市场、要素市场(主要是经理人市场)和法律制度环境等多维度规范、制约高管权力的滥用,提高企业投资效率;三是从资本市场角度看,作为资本市场中企业外部治理的主力军,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参与公司内部治理或者通过控制权市场来间接参与公司治理和投资决策,从而制约高管权力,提高投资效率。用分步回归方法,对内外部治理对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关系的调节效应进行检验。 研究发现: (1)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抑制高管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进一步研究发现,内部控制能够缓解高管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对高管个人能力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调节效应未通过验证; (2)按照产权性质分组,高管权力对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影响仍然显著,且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组相比,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高管权力对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影响更强,充分证明政府监管的存在更能够抑制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政府监管能够抑制高管组织权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增强个人能力权力导致的效率投资; (3)区域市场环境在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中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即市场化程度越高,越能抑制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关系,且其治理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抑制高管所有权权力诱致的非效率投资取得的; (4)机构投资者在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中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其治理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抑制高管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从而提高企业投资效率; (5)基金持股在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中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即基金持股比例越高,越能抑制高管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关系,且其治理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抑制高管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与非效率投资的正向关系取得的; (6)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负向调节高管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且通过抑制高管所有权权力、组织权权力导致的非效率投资,增强高管个人能力权力引致的效率投资来发挥治理作用,提高企业投资效率。 本文对于已有研究具有以下贡献: (1)构建高管权力的多维指标测量体系,为科学衡量高管权力结构和强度提供依据。摈弃以单一指标衡量高管权力的做法,从不同维度刻画高管权力,为高管权力衡量提供有益的探索;同时,深入到高管权力结构内部,从高管权力的不同侧面考察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对于提高企业投资效率,研究结论更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2)以“经济人”+“社会人”双重假设,建立高管权力→行为(驱动)→投资效率的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关系的逻辑模型。突破以往研究高管权力与投资效率关系时单纯的“经济人”假设,以“经济人”+“社会人”双重假设为出发点,融合委托代理理、信息不对称理论、激励理论和管家理论去阐述高管权力下的企业投资行为,将进一步丰富现有的高管权力理论,开拓高管权力和投资效率研究的新思路。 (3)深入机构投资者的持股特征,比较异质性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机制及效果的差异,丰富了机构投资者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机构投资者因其持股比例、持股动机及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不同,对企业非效率投资的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也是不同的。本文立足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特性,比较分析了对投资效率的作用机理及效果的差异,为机构投资者发挥积极治理作用提供新的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