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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政治改革,提升政治文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社会,这都要求我国对掌握国家权力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制。领导干部问责制在我国的逐步推行,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冲击了传统的官场文化,赢得了民众的广泛拥护,这无论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还是对重塑政府、优化公务员队伍、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并有着广泛的影响。它的启动和实施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它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责任政治的发展和责任政府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我国政治文明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形成。笔者站在完善我国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角度,并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以求对进一步推动我国领导干部问责制发展和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裨益。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领导干部问责制进行了概述。包括问责制的内涵、历史发展渊源、构建问责制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论述了领导干部问责制的现状。包括分析了构建领导干部问责制的现实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分析了新一届领导执政时期,我国问责制发展的现状和对西方国家和香港地区问责制的借鉴;并以非典事件为标志,分析了问责制发展的良好趋势。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领导干部问责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包括公务员制度实施前后,我国问责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对领导干部问责制存在着认识误区;传统官场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在领导干部头脑中根深蒂固;行政体制中权责划分模糊;问责主体缺位;问责程序不规范;强调惩罚机制,忽视激励机制等问题。并从制度层面、公共治理观念层面、社会管理意识层面等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第四部分:在对以上三部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构建和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包括重新审视权与法、权与民、权与责的关系,加强问责制的各种配套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法律化体系化建设,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