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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问题长久地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是一个困扰全球的落后的、野蛮的社会痼疾。据统计我国每年大概有1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绝大部分是由家庭暴力引起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一方常常是在家庭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儿童、老人,而其中又以妇女为最主要的受害者。但这些受害妇女却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的社会帮助和法律救济,这主要是因为传统的性别观以及女性长期受歧视的社会地位,使得社会未能重视家庭暴力对妇女产生的严重后果,并进而导致了国家在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层面进程缓慢。 女性主义法学者是众多研究家庭暴力问题学者中最重要的一员,其理论在方法论层面提供了一种曾被男权观念和男性思维模式遮蔽、忽视了的更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性”选择。女性主义法学正是在此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西方法理学的一个分支,因此它同样以反思和批判社会中一些带有偏见和歧视性色彩的制度和体制为主要目标。本文正是以女性主义法学为视角,运用社会性别的分析方法,试图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性质以及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尝试性对现有法律法规以及将来的立法建设提出一些基于女性主义法学视角的思考和见解,具体研究思路如下: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女性主义法学的产生、发展、主要理论及研究方法做一个概要性的介绍,为下一章节的分析作理论铺垫;第二部分着重从女性主义法学视角对家庭暴力相关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深入剖析其得以长久存在的经济原因、文化原因、心理原因以及制度原因;第三部分是在以上两章节的基础上,以女性主义法学视角对现有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防治的不足之处的法理分析,并针对家庭暴力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在立法层面尝试提出一些解决路径和对策。本文在对这一问题进行法理分析的同时也期望能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