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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效应显现的头年,2017年的人口出生率却低于2016年的人口出生率,这一现象揭示:鼓励性生育政策未能显著提升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现有研究表明,意愿生育子女数呈现下降趋势,平均理想子女数在1.4左右,低于“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因此,生育行为受生育意愿所约束,那么女性生育意愿能提高吗?激发女性生育意愿,促进女性生育行为,才能从总体上提高生育率水平。本文的研究将说明,就业性别歧视是介于生育政策与女性生育意愿之间的桥梁,为研究鼓励性生育政策通过何种渠道影响女性的生育意愿提供新的视角。通过尝试性地将生育政策、就业性别歧视与生育意愿置于一般均衡框架中,本文着重分析以下问题:第一,现行生育政策对就业性别歧视有何影响?第二,基于现代生育观念的进步性、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的地位提高、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升和对职业发展需求的增加及其工资预期的提高背景,就业性别歧视对生育意愿有何影响?第三,生育政策、就业性别歧视与生育意愿三者的传导机制如何?在理论层面上,本文将生育变量引入劳动力市场局部均衡模型,基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数理模型解析,探讨生育政策对就业性别歧视的影响。生育意愿是基于既定的资源(时间和收入)条件下,家庭效用最大化的结果。通过构建家庭效用函数以初步解释就业性别歧视对女性生育意愿的作用机制,尤其是职业内垂直隔离对女性生育意愿的抑制作用。因此,放宽生育政策导致工作与家庭领域冲突严重化→企业的生育保险费用等额外投入提高→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并不愿招聘女性员工→加深就业性别歧视;就业性别歧视最直观的影响是女性工资收入将被雇主“剥削”(与同等人力资本存量下的男性相比,获得更低的工资收入)→女性收紧其生育的收入预算约束→女性的生育意愿受到抑制。在实证层面上,本文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构建了育龄期女性受生育政策影响的综合值指标,用以衡量生育政策宽松度,测算职业隔离度来衡量就业性别歧视的程度,进而对理论分析的结果进行计量检验。实证结果揭示:第一,生育政策与生育意愿呈反向关系,放宽生育政策,女性工作与家庭冲突严重化,可能会抑制女性生育意愿。随着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升,生育的机会成本随之增加,并且现代女性倾向追求高工资和高品质生活,较少为了生育等家庭责任而放弃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或者是屈身于低工资的“闲职”,女性生育意愿由此受到抑制。第二,放宽生育政策,加大了劳动力市场中的职业隔离度。女性作为生育的主体,生育政策宽松性的增强导致其工作与家庭冲突严重化,容易因生育等家庭责任退出劳动力市场,造成人力资本投资间断,增加企业替换或培训成本,人力资本的差异将造成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性别歧视。同时,生育政策宽松性增强将提高企业所分担的生育成本如生育保险费用和生育津贴等,经济成本的提高较大程度地加深了企业对就业女性的性别歧视。第三,职业隔离度的提高将显著抑制女性的生育意愿。就业性别歧视最直观的影响是女性工资收入将被雇主“剥削”,与同等人力资本存量下的男性相比,获得更低的工资收入,收紧其生育的收入预算约束,进而抑制女性的生育意愿。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论一致认为,放宽的生育政策将会加深就业性别歧视,进而抑制女性生育意愿。因此,鼓励性生育政策的预期效果如果要达到,需要相关配套政策,如托育政策和生育补贴政策等制度设计,减少就业性别歧视和提高女性生育意愿,促进女性生育行为,总体上提高生育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