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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则会起到降低代理成本、长期激励的积极作用,如果运用不当也会带来新的道德风险,如高管人员粉饰财务报表、虚构利润及虚假陈述等舞弊行为。在中国,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管理办法的颁布,诸多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运用股权激励来激励企业经理人员,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和政策取向,股权激励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大规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际,通过系统地研究股权激励的实施对经营者进行会计舞弊的影响来反映股权激励的效果很有必要,无论是对高管股权激励的顺利实施还是对会计舞弊的防范与治理都具有重要意义。该论文综合运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方法展开分析:首先,运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对有关股权激励和会计舞弊的相关理论进行综述和评价。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加以综合,从高管股权激励这一角度出发,推导出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基于提高自身报酬这一目的进行会计舞弊的动机。其次,以2005—2009年间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会计舞弊的77家A股上市公司及按年、行业、规模选择配对的77家没有被证监会认定为会计舞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了高管股权激励与会计舞弊的关系。通过建立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会计舞弊呈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董事会会议次数与会计舞弊显著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会计舞弊显著正相关。由此可知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促使公司经营者为谋求自身收益最大化而采用虚假报告等手段进行会计舞弊,股权激励在提高公司业绩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负面作用,但是由于在中国股权激励的强度较小,股权激励激发会计舞弊的负面作用并不太明显。因此,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需要把握好最优的股权激励强度以尽可能地规避其负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