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琵琶本体的意蕴是与它所呈现出来的音色息息相关的,可以说,琵琶音色呈现的状态直接决定了行为主体的情感表达。因此,对于琵琶音色本体的研究与运用尤为重要。本文研究的内容主要从琵琶的两种音色形态着手,即主观音色与客观音色的呈现。两种音色形态的理论研究,深刻阐释了琵琶音色在整体呈现过程中的呈现方式,阐明了主观音色对于琵琶音色呈现的可控性。由此说明了两种音色呈现的双重性是琵琶音色呈现效果的最有力保障。与此同时,一方面结合了实践经验的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现实依据;另一方面也为演奏者提供一些可借鉴的实际性参考。主观音色与客观音色作为琵琶音色双重性中的两种音色质素,它们在琵琶音色呈现过程中所发挥的效用是迥然不同的。主观音色是由行为主体的主观意识支配,更多的是源于每个人的不同情感立场。因此,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主观意识,不同的主观意识又会呈现出不同的主观音色。与其相互立的是客观音色,它是基于对琵琶技术和练习曲的反复系统化的训练,并经过长时期的力量与时间的积累所形成的一种音色质素。与主观音色不同的是,它不受意识与个人情感立场的控制,而只是对琵琶技术与音色的直接性呈现。在琵琶音色呈现的过程中,客观音色所强调的是手臂与手部关节肌感的力量训练,以及左手与右手的手指指尖的触感训练。所谓的肌感训练就是对于琵琶技术与练习曲的力量练习必须要达到演奏次数与力量输出的最大承受节点,只有经过这个承受节点,手臂的肌感力量才会逐渐形成。而手部关节所采用的“间歇式”力量训练是对关节韧带力量形成的渐趋推进,讲究循序渐进。客观音色的达成与运用,不仅需要对手臂与手部关节肌感的技能训练,而且还是对行为主体的精神、意志乃至心理极限的一种综合考量。因此,能够充分地将客观音色呈现出来,所需要的不仅是力量方面的显现,这也是对主观音色呈现状态的一种最有力支撑。琵琶音色的整体呈现,所需要的不仅是带有个人情感色彩的主观音色,还要有客观音色在音色呈现时所作的尺度调配,而两者的相互统一,就是琵琶音色完整呈现的基础。因此,对于琵琶音色双重性,即两种音色的研究,不仅能够为琵琶音色本身提供一个很好的理论支撑,也为将来的研究者从思考角度方面拓宽了应有的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