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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罗马俱乐部①发布了一份名为《增长的极限》的报告,报告中所提出的“全球性问题”这一概念震醒了一些国家政府中的开明人士,引发了整个人类社会的环境保护运动,助推了以环境保护为宗旨的国际合作。同年6月5日—1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大会,标志着人类共同环境保护历程的起始和世界环境机制的初步建立。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筹备此次大会,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从1970年便开始谋求国际环境NGO的支持。凭借专业性的知识、发达的信息网络和组织化的动员策略,各类国际环境NGO成为会议的“座上宾”,并首次被允许向大会作了正式发言。国际环境NGO逐步在全球环境治理领域建立起不可忽视的影响力。作为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回应,中国于1978年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写入宪法,随后进一步采取加强环境保护的措施。1983年国务院宣布保护环境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84年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成为了国务院独立的局级单位,2008年在国务院大部制改革中环境保护总局升级为国家环境保护部。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中国逐渐广泛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也开始积极欢迎国际社会对中国环境事业的支持,并主动邀请一批国际环境NGO来华开展活动。越来越多的国际环境NGO进入中国开展活动、项目——从生态维护到物种保护,从中央到地方,这些国际环境NGO与中国之间的互动也更加频繁和多维。本文以WWF在上海的运作为个案,通过考察双方十年间(2002—2012)的合作情况,总结WWF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开展活动的路径及策略,如“由上而下”的活动路径,项目示范、媒体宣传、公众教育与信息传播等活动策略,试图为中国民间环境组织的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当然,在这一互动过程中,国际环境NGO逐步发现它和中国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国家战略存在许多契合点,但其活动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获得仍存在种种制度性障碍,这一方面对国际环境NGO创造和使用策略的智慧提出了较高要求,另一方面也对中国关于境外在华NGO的法律体制建设与完善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