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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多人少矛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在基层法院这一现象更为严峻,笔者作为在基层法院派出法庭从事一线审判工作的法官,对案多人少压力有更加切身的感受,本人近三年来每年均承办了大量的民事案件,2007年个人办案846宗,2008年个人办案1410宗,2009年个人办案1020宗。面对巨大的案件数量,如果所有案件一律按照普通的诉讼程序处理,即使完全不休息,作为正常人也是不可能完成如此大量的办案任务的。在案件压力下,本人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在现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制度框架内,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化简单案件的审理规则,达到既能对数量上占大部分的简单案件高质高效处理,又能通过分流保障有争议的复杂案件得到公正审理的目标。本文主要以本人的实践经验以及对诉讼程序制度进行思考的心得体会为基础,对繁简分流的含义和制度价值进行分析,从实践中总结提出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标准、繁简分流的实务操作规则、简单案件的审理规则等,以期为基层法院的民事诉讼构建一条司法路径。论文的引言部分,主要是关于推行“繁简分流”的现实考量。第一部分,关于“繁简分流”的概述。主要介绍繁简分流的含义,诉讼程序简易化的改革趋势,繁简分流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第二部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实务操作。首先强调进行繁简分流的制度配套,即设置专门的简易审判庭和独任法官。其次结合实践情况,陈述关于繁简分流标准的观点,详细列举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划分标准。最后是关于案件分流的具体操作,以派出法庭为例,对根据繁简分流的工作要求进行人员分工、案件繁简的确定和不同案件的流转,以及诉讼程序之间的衔接予以说明。第三部分,简单案件的审理规则。主要对高效审理简单案件的简化模式进行详细阐述,并介绍实践的效果;同时,对简易程序制度在繁简分流体系中的定位与完善作一评析。结语部分再次强调本文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