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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包括美容行业在内的第三服务行业的发展尤为显著,带动了商品交易的形式及范围的多样化发展,但也由此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性。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推销人员为了在此竞争中立足,为了谋取更大的利润,不断的更新其促销、宣传手段以此推广自身的产品。但伴随着交易形式的增多,推销手段的丰富化,强迫交易形式的不法行为也因此层出不穷的出现,给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美容行业以“免费美容体验”的幌子将客人骗至美容店,并以哄骗、利诱、威逼的方式进行高额消费的新型犯罪模式,现已在美容服务行业中以营业模式的方式普遍利用,更是已在全国各省市内蔓延开。该诱导性导购行为致使客人遭受人身及经济损失,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予以规制。但在规制的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及学界对究竟是按照一般民事欺诈、胁迫的民事纠纷处理,还是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以及如若构成犯罪,应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还是强迫交易罪的问题上出现了诸多分歧。因此,深入分析此类第三服务行业中强迫交易行为的法律属性对于在司法实践中对案件正确科学的定罪量刑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具体的美容院强迫交易案为视角,对以“免费内容”旗号将客人哄骗至店里被迫进行高额消费的具体行为进行了法律分析,介绍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对案件所持有的分歧观点,并归纳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对争议罪名进行分析的方式,对本案认定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分别予以回应。最后根据分析的情况,针对此类美容案件具体的定罪标准及不足提出简单的完善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共两万余字。本文的第一部分,详细介绍了强迫交易案的案情,阐释了其作案手法和作案流程。通过法院对此案的审理结果,引出社会各界对此案的争议焦点。本文的第二部分,基于第一部分中关于本案的争议焦点所涉及的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探讨。对主张构成民事欺诈、胁迫的定义及特征、强迫交易罪、抢劫罪、诈骗罪、瞧着勒索罪的不同观点进行具体的阐释及分析。本文的第三部分,针对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对美容院强迫交易案件的定性问题进行法理分析。分别通过对“暴力、威胁手段”、“交易行为”、“情节严重”三个方面的进行法理分析,最终对美容行业诱导性导购行为定性总结。本文的第四部分为本案研究的启示。通过前文的论述,得出了强迫交易罪在定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简单提出几点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