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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是与在监狱服刑相对的一种刑罚执行活动,它的出现和发展是减轻监狱压力、降低行刑成本的必然选择。当前,刑罚执行轻缓化已是全球化趋势,社区矫正以在社区内服刑替代传统的监禁服刑来改造罪犯,促使刑罚运行从“国家主导”向“国家一社会双主导”模式过渡,有利于运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和适应性帮扶,提高改造质量,让罪犯在接受改造的同时不与社会脱节,更有利于其重新融入社会。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最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有了社区矫正的雏形,“二战”以后逐渐发展成熟,社会力量在这些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参与主体多元化,相关制度完备,运行也流畅。我国社区矫正起步较晚,2003年才开始分批试点,十几年间,逐步推进,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未发展成熟,尤其是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有很多不足。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从公民参与理论、社会治理和协同治理的理论视角出发,对仪征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进行调查研究,探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的对策,以期推动仪征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提升仪征市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水平。首先对仪征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当前状况进行实地调查,描述仪征市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各参与主体的参与实况。其次对市民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对社区矫正社会参与主体开展访谈,收集整理数据,归纳总结仪征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现有社会参与主体能力弱、作用小,参与主体缺乏有效协同等。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政府重视不够、民众认知不足,二是制度机制缺失、参与动力不足,三是社团组织和社区建设不够完善,四是公民的志愿精神培育不足。再次通过比较分析,将国内外部分地区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经验措施进行归纳总结,为仪征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提供借鉴参考。最后,结合仪征市实际情况,从强化政府和公民的理念认知,培育社会支持氛围;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保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健全相关组织队伍,扩大社会参与面;加强对参与主体的教育培训,提升参与效果和水平等方面提出完善仪征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