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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秦汉新道家的《淮南子》,在秉承前代道家思想的同时,注重吸收别派理论以构建自己的体系。在《淮南子》中,作为超越意义的“道”处于绝对地位,而这样的“道”过于宏远,处于日常状态下的个人由于种种的隔阂并不能很有效的达到“道”的内在要求,所以作为日常生活的“礼”在生活层面还是很有必要的。这种必要也是因为在《淮南子》一书中悄悄改变了“礼”的部分面貌,使之能够与“道”在一定层面上有所吻合,不至于过分冲突。其礼学思想主要结合了荀子的礼中“法后王”和稷下学派关于“因”的学说。《淮南子》对于“礼”的基本定义是“夫礼者,所以别尊卑,异贵贱”(《齐俗训》),按照礼的作用不同,其可分为制度之礼和道德之礼。但是,《淮南子》同时也看到“礼”在对日常进行规范的时候只是起到“文饰”的作用,并没有从根本上抓住人性的内核,也就是“礼者,实之文也”(《齐俗训》)。所以,“礼”是作为人本真状态的沉沦而派生出的日常结构,即“礼”就起源于人本质的偏向。当处于非我状态下的人为了生存,就必须制定出相应的规范,使自己的本性不至于过度的丧失而无法生存,在这一前提下,“礼”被制定出来用以规范逐步沦丧的人性。而“礼”的制定过程也不是充满随意性的,要遵循“因”的理念的。这里的“因”既要包括对“人”本身所处的具体状况的把握。因而,“礼”是“道”在一定层面上的映射,其其最基本的表象就是礼要遵循道的简适的原则,在遵循简适的前提下于人性进行的节制,具体的说也就是因循人情,礼是对人的情绪状态的把握后进行节制,但人是处在世界之中的,自然的某些状态同样也会映射出人的状态,所以,对于具体礼仪条文既要符合人性的要求也要与自然界的映射相吻合,即因天。同时,具体的人是生活在在特定的历史时空内的,人情还会表现出时间性和空间性,故制礼过程还需要遵循“因时变"和“与俗变"的原则。与制礼相同,人在行礼过程中也要遵循道在不同时刻表现出的不同特征,对所行之礼不做僵化的遵守而是参考个人所处的具体时空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权变”行礼。由此可以看出,《淮南子》中,“礼”是一个活泼的概念,在“礼之本”的层面上,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要求人向着本真的回归,但是在具体的“礼之用”当中,强调“礼本”的永恒性和“礼用”的时空性的对立统一。可见《淮南子》当中对于“本”的东西相当注重,而围绕着“本”展开的具体事宜,却变得更加自由,这种自由也是“道”在具体事物中的展现。《淮南子》在制礼和行礼过程中强调,世俗之“礼”是日常生活中一种秩序的必要,无规定性超越的本真并不能一下就可以达到,而日常中的规范能够起到规定人心不使社会崩塌,同时,“礼”也规定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系列行为规范,这种规范虽然达不到超越层面的最高精神,但是作为习俗或者礼俗也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世俗层面看来“礼”是一种合乎生活的必须,是人们日常所必须的规定,无规定性的自由不是当下就能够达到的。故在世俗中,礼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国家治理、移风易俗和补充法律不足等方面。《淮南子》在肯定“礼”的重要作用的同时,还看到礼的局限性。这就要求既不能对“礼”在日常生活状态中重要作用一昧的否定,也不能不顾全书的体系,强调“礼”的绝对作用。在书中,“礼”是属于客观存在,又是可以改变的,也就是说“因人之性”来治礼。而在人达到最终的本性时,这种有限规定的礼,就变得毫无作用而必须抛弃。《淮南子》的这种关于“礼”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不同的影响。首先,“礼”的这种变动性,可以充分吸收了“因”的观念以及其所阐述的“礼"与宇宙时间事物结构性的关系,其次,《淮南子》当中关于“礼”论述的一定的矛盾性,即肯定了其是“人性”的发挥,又说明其在最高意义中的不彻底性,也会引发出名教和自然的关系,名教当中是否包括了自然的成分。最后,《淮南子》当中这种对于“礼”的调和,为秦汉以来的诸子融合的探索增添了一种尝试的可能,这种尝试为后代中国传统当中儒道的调和提供了路线,为后代的学术融合提供了一种尝试的范本,这也是有深远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