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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适合村级公共权力运作的形式、方式和方法是村级治理的重要内容。然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环境、结构、人的思想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在发生深刻变化,这些变化增加了村级治理的难度,要求村级治理机制必须适时作出调适,以适应农村社会的快速发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以“四个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治理实践迅速展开,但国家统一的制度安排必须与地方性知识的结合才能实现村庄的“善治”,“四六工作”正是为承接国家制度安排而设计出的一项村级治理机制。 本文以湖北省A村的“安灯”事件为个案,以制度设置为切入视角,采取“事件——过程分析”的研究策略。本文动态的呈现了“安灯”决策的形成、实施过程;再现了事件中产生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以及村级组织是如何协调和化解利益矛盾和冲突;分析了利益矛盾和冲突产生的原因,制度在事件中发生了何种功能以及制度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通过个案研究,本文认为中国社会地域广阔,村级治理需要因时、因地制宜,讲求原则而不失灵活,大胆创新,不断探索出适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机制和治理模式,而不应该千篇一律,实行一种治理模式。只有这样,农村社会的发展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