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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一个技术上的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我们不仅仅需要探索水污染物的产生、迁移、降解的机制,更需要找出一套有效的水资源经济机制来合理配置水资源,有效治理水环境污染。
对于水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从自然技术角度讲,水资源环境存在两大自然理化特性:一是水环境容量,一是水环境净化能力。所谓水环境容量,是指特定水环境在其水质没有恶化到影响其基本功能的情况下所能承受的最大的污染物的量;所谓水环境净化能力,则是指特定水环境对进入其内部的污染物的净化能力。水环境要维持其“健康”状况,必然以两大自然理化特性得以维持为前提。水资源具有经济稀缺性,水环境容量、水环境净化能力显然也具有经济稀缺性。换句话说,如果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就会扭曲水环境的水环境容量、水净化能力两种稀缺经济资源的配置,水污染问题就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因此,水污染治理问题实际是水环境容量、水净化能力两种稀缺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
即使我们有遵纪守法的企业、运转高效的政府和保证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企业和政府的机制,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行使最高行政权力的国家如果没有做好水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即产权界定),水资源就不能在分配中公平、有效率地在各个行政区域之间进行分配,各个行政区域之间围绕水资源的产权交易市场就无法形成,而各个行政区域内部也会因为产权模糊而无法在区域内部形成一个统一的围绕水资源的产权市场,这将导致水资源配置无效率,进而导致水污染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水资源属于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的配置无论是政府行政计划配置还是市场价格机制配置,公共物品配置的失灵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存在。因此,公共物品配置的失灵问题并不存在最完美的解决手段和方法。这类问题的解决应该是系统化和多元化的,应该针对不同的社会条件采取因地制宜的制度安排,依靠制度创新来解决问题。我国淮河污染治理的失败是我国工业水污染问题治理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行使最高行政权力的国家如果没有做好水资源的管理和规划,使得水污染治理有效率地在各个行政区域之间统一协调,而行政区域之间、各个行政区域内部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水污染治理机制;同时,我国水资源产权模糊使得行政区域之间、各个行政区域内部形成统一的水务产权市场,这直接导致了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这又使得水资源过度利用现象突出,加重了水污染的治理难度;另外,我国地方政府作为国家二级权力机关往往只重视短期经济增长所对应的政绩形象而忽视了环境污染的控制,加上我国长期缺乏鼓励、保证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监督的机制又使得地方政府很容易偏离公共利益而使工业水污染问题难以得到政府的有力控制。
论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引言主要介绍论文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过程与方法以及论文框架与创新之处,总体上对本文有了一个概括。
第二章——水环境污染治理机制分析的理论基础,总结了国内外对该问题的研究方法、研究范围和研究成果,本文期望在此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第三、四、五、六章是本文的正文部分。其中,第三章——淮河水环境污染现状及其治理效果,本章将以2004年7月淮河污染暴发事件为界限,旨在分析淮河水环境污染问题的由来及其政府在2004年以前为应对污染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并将对2004年以前的政府政策效果作出评价;第四章——淮河水环境污染治理失效的原因分析,利用产权理论水资源配置机制作了深入的探讨,试图找出我国水环境污染治理低效的原因;第五章——发达国家水污染治理的经验,介绍了英国、美国在水污染治理上的具体做法,试图总结出对我国水环境污染治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第六章——完善水环境污染治理机制的措施,在前几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水环境污染治理的措施建议。
本文在总结了我国水环境污染治理的经验教训和国外水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后认为,我国水环境污染治理机制失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在水资源产权的安排上,水权界定的不清晰导致了水资源的分配行政化,水权在行政指令指导下进行初始分配后不能以市场手段进行二次流转,这导致了水资源使用权的垄断,进而导致了水资源使用者的水资源滥用行为,使得水资源的配置失灵;二、在我国水环境管理体制上,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整体管理职能条块分割”、“行政区域各自为政”、“政企不分”的弊病仍然存在于我国的水环境管理体制中,这导致我国在整体水环境管理中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无法形成覆盖水资源从配置到使用的完整的管理体系,而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大大影响到了水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在政府规制上,我国缺乏统一的水资源占有、使用的政府规制体系,这导致了水资源初始分配、清洁水处理、污水处理和排放各环节失去了有效的监管,同时,水资源的供给和需求因为受到僵化的纯行政管理而抑制,这阻碍了原本不成熟的水资源市场的发展,导致水资源配置失灵;
四、在公众在环境事务的参与上,我国缺乏保障公众在环境事务中有效参与的机制,环境事务信息的不对称使公众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因此,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清晰界定水资源产权,构建完善的水环境管理的综合体系。其中,我们应当重视的是明晰我国水资源产权、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对排污企业进行有效的规制和建立公众有效参与环境事务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