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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已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目前我国正在经历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由公有制经济占统治地位向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转变。在这三个历史性转变的过程中,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非公有制企业的劳资冲突问题日趋尖锐化。 目前辽宁省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劳资矛盾的“多发地”、“重灾区”:外资企业劳资矛盾日益凸显,民营企业劳资关系日趋紧张,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劳资冲突出问题日趋尖锐。非公有制企业的劳资冲突已逐步成为最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虽然从基本性质上看,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劳资冲突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双方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劳资冲突问题在某种情况下也有可能激化,向对抗性矛盾的方向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非公有制企业中劳资双方之间的关系,是辽宁省各级政府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 本文则是从政府的角度,从分析辽宁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及影响因素入手,总结了辽宁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状况,明确了辽宁省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现有成效,进行正确定位,指出政府在劳资关系的重塑过程中应居于主导地位,政府是劳资基本权利的保护者,更是劳动者权利的“守护神”,并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