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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是按三个层次设计的,即转型期的政企关系是什么,转型期的政企关系应该是什么,理想政企关系的实现途径是什么。 第一个层次,转型期的政企关系是什么?本文提出了一个观点,即政企关系是政府和企业相互力量的对比。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本文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政府产生以来,政府和企业的关系经历了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国家主义经济”阶段、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守夜人”阶段、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全面干预”阶段和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四个阶段,由此总结了政企关系的四种模型,即市场主导模型、政府主导模型、共同主导模型和相互制衡模型。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国家,政企关系是不同的。在美国,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基本是对立的,与市场主导模型相接近;而在日本和韩国,两者是高度合作的,与共同主导模型更接近。中国的政企关系更为复杂,旧的体制已经打破,新的体制尚未建立,政府仍然主导经济和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还没有从体制中分离出来,尤为明显、或多或少地没有摆脱对政府的附庸地位,社会各界对政府和企业的所作所为有颇多的质疑和不满。本文从公共选择理论和规制俘获理论的角度,列举了一些影响政企关系的因素,例如政府的“政治创租”(political rent creation)和“抽租”(rent extraction)、完全市场经济国家的形象还未树立起来、对民营中小企业服务不到位等等。 第二个层次,转型期的政企关系应该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实在不能简单的肯定或否定,与实证研究不同,规范研究中对价值的判断与评估是最难的事情。因此本文一开始就力图对政府和企业的本质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本文认为,作为政治组织的政府本来应该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而作为经济组织的企业毫无疑义地应该是私人利益的代表,他们有着相对独立的权力范畴和影响力范围,问题的关键是双方都无法离开对方的支持和合作。如果有这样一个共识,政府和企业就可以找到共同的利益支撑点——社会利益,并由此建立理想的政企关系。理想的政企关系应该是良性的、合作的、共赢的、互动的政企关系,更接近于相互制衡模型。这种政企关系的构建,能够给公众带来较高的满意度和认同感,能够有效地促进我们的社会向着美好的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在我国,政府应该认识到,必须以政府的转型推动政企关系的转型,推动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利益调整以至于整个社会的整体性变迁,本文在结束语部分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