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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种司法探索与实践。在实施过程中,司法机关将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以人民调解的方式处理,刑诉民诉化,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以求达到化解社会矛盾,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加害人真诚悔罪,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危害性的目的。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不仅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的及时解决,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维护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目前,由于还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制,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就是“花钱买刑”的观点和执法不一等问题,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和阻力。因此,急需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对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进行规制,促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轻微刑事案件与调解制度理论,包括轻微刑事案件概述、人民调解制度以及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是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现状和实现目标,通过介绍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现状,阐述了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所要实现的目标。第三部分是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实践中的问题,对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与“花钱买刑”、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与无罪推定原则、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现行人民调解制度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对其功能的制约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第四部分是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的设想,重点阐述了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以及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的公开性和公正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素质,进一步完善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笔者认为,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不仅是对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创新与发展,而且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得到及时的修复,犯罪人能够真诚地悔罪,得到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实现被害人和犯罪人的共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