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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空间是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农村社会的整合与控制,是塑造“秩序人”的重要平台。当前随着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等现代化因素的不断推进,传统农村公共空间呈现出一种萎缩的态势,表现为公共空间在结构及功能上的逐渐弱化。一些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传统因素在逐渐消失或隐藏,而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新的因素在整个社会转型期处于“缺场”状态,这势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社会的整合与稳定。因而,作为农村社会秩序生成场域的农村公共空间有其重构的必要性。改革开放以后,国家行政权力逐渐退出基层乡村社会,并在农村社会实施了村民自治制度,让村民自己管理村庄的内部事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内生公共空间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得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等市场原则逐渐植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农村公共空间构建的重要基础。同时,村民现实利益的需求、沟通的愿望、社区记忆的复归及闲暇时间的增多、休闲观念及方式的变化等也为农村公共空间的重构提供了可能。在实际的构建过程中,外部行政力量、村两委、村庄精英、民间组织及普通村民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力量。此外,农村公共空间具有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单一的公共空间并不能满足农村社会的权威生成及秩序维系,因而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层面入手,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公共空间形式,使其在不同方面发挥对农村社会秩序的维系功用。简言之,本文所探讨的农村公共空间是致力于从农村社会内部去寻找农村社会秩序的生成平台,尽量挖掘一些传统的有利因素,积极调动农村社会内部各主体的能动性,以便建立起内生型的农村公共空间,为农村内生秩序的形成搭建一个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