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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优化农地利用效率问题作为三农问题的子问题也不例外。但大多数人尤其是法学界的研究者一般主要的是从农地本身制度的角度着眼的,笔者认为:优化农地利用效率问题脱离不了其问题产生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背景,仅仅抓住农地本身的制度是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该问题的,还应当综合考虑与农地利用相关的所有因素,以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农地利用系统。本文的研究工具是经济法学的国家干预理论,并综合运用了了美国经济分析法学家罗宾·保罗·马洛伊的“法律和市场经济理论”,力图以国家干预的方法在效率与创造力之间的互动关系中实现农地功能的最大化。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构色彩,本文在综合介绍分析国内外优化农地利用效率制度安排的基础上,以我国农村劳动力事实上的大量转移为逻辑起点,在社会公平和经济民主的经济法价值指导下,通过改良现有的农地制度、努力培育发展包括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多种经营主体来实现农地经营的规模化,并在加强国家对农地利用的支持保护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配合下,使农地真正作为市场要素参与到市场交换中的价值和意义形成的过程中来,优化农地的利用效率。在这整个过程中,国家的干预是不可或缺的条件。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优化我国农地利用效率之一般”主要介绍本文对相关概念的界定:农地、农地利用、效率优化;当前我国优化农地利用效率的理论背景:主要包括优化农地利用效率问题的独立性与非独立性、农地利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及改革中的稳定渐进的策略和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正确对待政策与法律不同作用的关系并注意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在优化农地利用效率中的做法。第二部分“优化我国农地利用效率的经济法分析”主要介绍了本文以经济法为视角的分析方法,并从经济法价值目标、国家干预的手段和优化农地利用效率涉及的经济法部门等角度对优化农地利用效率问题进行了经济法原理分析。第三部分“我国农地利用的实践及其经济法分析”从经济法的视角对我国的农地利用实践进行了历史考查,并对我国农地利用效率的现状做了一个较为整体的描述与分析。第四部分“优化农地利用效率制度安排的国际借鉴:以经济法为视角”主要介绍了农地利用效率比较高的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农地利用制度安排,在农地资源状况和市场经济模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或同构性的标准下,本文主要介绍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日本国和德国的优化农地利用效率的制度安排。第五部分“优化我国农地利用效率的经济法制度应对”是本文的结论部分:从农地经营者、农地制度、农地利用公共产品及财政支持、农产品流通(贸易)体系等角度对本文的优化农地利用效率的对策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