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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受关系一直是新闻理论界所关注的课题之一,新闻传播的娱乐化和低俗化也是近年来困扰着新闻传播实践的一个问题。对于该问题的解决,已经有不少学者从完善政府监管和提高传播者素质两方面提出了建议。但是在笔者看来,受众作为新闻传播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和主体,对于新闻传播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道德责任。
全文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从道德责任本身的客观性和传播、受众与责任各自的特点着手为受众承担道德责任寻求理论依据。首先,受众的社会性决定了受众承担道德责任的客观必然性。其次,传播是一个有受众参与的双向互动的过程。受众是有理性与自由选择意志的主体,并且在新闻传播中享有一定的权利与自由。这就为受众在新闻传播中承担道德责任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当然,受众只是整个新闻传播系统中的一个要素,所以也只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以内承担有限的道德责任。
第二部分则分析总结了受众在新闻传播中道德责任的构成,包括了积极参与新闻传播,培养合理、良好的新闻品味,力求准确理解新闻文本,理智对待媒体信息,及时向传播者反馈信息,监督媒体,再次传播中保持新闻作品原有的真实这七个方面。
第三部分考察了受众道德责任缺失给传播者、受众自身和整个社会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受众的道德责任缺失会促使新闻传播者一味地迎合受众,导致新闻传播内容低俗化,媒体品格降低,传播者自身责任丧失。受众自身所接收到的新闻信息质量也随之下降,环境认知也受到影响,最终沦为消极被动的“弹靶”。新闻传播系统的运行出现问题也将直接给整个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从受众的道德责任能力与道德责任意识的培养以及受众道德责任的实现出发,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思路。受众道德责任的缺失需要从受众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完善两方面来考察。落脚点都是在于使受众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的主体性与道德责任,促使越来越多的受众正确地对待自己能动性与自由选择,在完善新闻传播系统,促进社会发展的道路上不断进步。
在过去强调媒体责任的基础上,本文力图实事求是地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将注意力适当地转移到受众身上,力求找到各自准确的定位,建立起一种和谐的传受关系。本文无意于夸大受众的道德责任对新闻传播系统的影响,只是试图通过证明这种影响力的确实存在为新闻传播系统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另外一个角度的思考和可能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