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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乡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被定位为指导与协助的关系。政治、经济方面的改革使农民收入增加、农业经济得到发展。然而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地方农民收入下降、负担增加,干群矛盾加剧,农村不稳定因素增加。乡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分别代表国家和社会两种力量处于矛盾的交汇点上,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显得特别重要。本文以乡村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求找出乡村社会矛盾的焦点,为农村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提供一点理论思考。本文在对乡村关系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后认为:缺乏民主基础、相关制度不完善以及乡村干部素质不高等是造成乡村关系不规范的主要原因,也是农村不稳定的主要因素。由于目前中国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国家仍占主导地位,所以乡村关系的规范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