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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产业部门在医疗卫生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是国家卫生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卫生系统正面临着巨大的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五大目标之一,其根本目的是为国民的健康和福祉提供最好的药事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民众提供有效、安全、可及、可负担基本药物,是控制药品费用、减轻社会和公众的疾病经济负担、保证基本药物公平可及的重要保障。本课题研究收集有关WHO和部分国家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方案与实践研究的国外文献,进行系统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总结国际上药物政策、基本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制定与推行的经验,找出可借鉴之处。本研究系统评估了我国近三十年来卫生费用和近十年来药物费用的结构和变化趋势,明确了我国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增长速度过快,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重始终偏高,测算了药品费用相对于医疗费用的弹性系数,提示药品费用的控制是遏制医疗费用的重点。本研究分析了我国药物供应体系的历史和现实政策环境。通过分析注册、生产、定价、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现状,我们认为是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扭曲的价格设置、不合理的定价方式和缺乏权威性的药品目录共同造成了药物市场和政府调控的失灵。而其根本原因在于,所有的供应商,包括生产商、各级批发商、医院药房和零售店都愿意使用高价药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控制药品费用、减轻社会和公众的疾病经济负担、保证基本药物公平可及的重要保障。同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要从基本药物遴选、定价、生产、流通、使用和补偿等方面进行规范,由政府组织,兼顾和调和各方面的利益,确保为民众提供足量、剂型合适、质量可靠、信息明确、个人和社会能够负担得起的基本药物。我国卫生部于2009年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307种药物。随后,国家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部规定目录药品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本研究比较了我国2009版基本药物目录(西药部分)和世界卫生组织2009版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的异同,为今后我国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修订与实施推广提供建议和参考。我国目录西药部分数目远低于WHO目录,且重合比例不高。随着我国医疗保险水平和用药水平的提高,我国目录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基本药物品种,明确剂型、剂量。此外,还应加强与国家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疾病控制部门的协作,在避孕药、疫苗等目录中未列出具体药物的部分做出明确规定,整合目录,提高基本药物目录的全面性和权威性,使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能够发挥其主导作用。本研究利用专家咨询法和层次分析法对国家基本药物遴选的五大原则,即“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重要性进行了定量评估,发现这五大原则已被人们广泛接受和认可,但是不同人群对这五大原则重要性的认识不同,其相对重要性分别为0.227,0.323,0.219,0.118和0.063。相对于“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这一原则容易被忽略,未被给予足够的重视,提示在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过程中应继续对中药、民族药给予政策倾斜。本研究首次采用联合分析与离散选择实验,选择了疾病流行度、疾病严重度、目标人群年龄、给药途径、个人健康获益和成本效益作为量化选择基本药物的指标。自行设计了国家基本药物遴选的多标准决策研究调查问卷,并在相关人群中展开调查,探讨量化选择基本药物的方法。结果显示疾病严重程度、疾病流行程度、目标人群、个人健康获益、给药途径和成本效益对被调查者的选择有统计学意义,验证了人们在做出基本药物判断和选择决策时会有不同的选择偏好,且可以同时权衡效率指标、公平性指标和社会关注问题,展示了为这些指标确定优先次序的可行性。通过这些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可以分析不同人群在做出决策时所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