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外人异议之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2007年修订后才设立的一项执行救济制度。它赋予了案外人通过民事诉讼对执行中案外人主张的实体权利进行救济的新途径。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确立,对于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利、制约强制执行公权力以及实现司法公平正义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民事执行案外人异议之诉付诸实践,该制度不详尽、不完善的现状也日益显露。在司法实践中,因属新类型案件,全国各地法院在审理该诉时,经常出现功能定位不清、审理裁判范围混乱、判项主文不规范等问题,亟待解决规整,以期切实有效维护案外人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合法实体权益不受侵害。在学术领域,虽然许多学者对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性质、内涵、构成等给出了不同的观点和建议,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仍有从法理上进行进一步的研究的必要。本文拟从分析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内涵入手,对该制度之概念、性质、构成和功能进行阐释,考察比较域外国家和地区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立法现状与司法经验,探讨我国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在立法与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本文全篇由引言、正文、结语组成。其中正文又包含四部分:第一部分,简要概述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基本理论。主要介绍了案外人、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概念内涵,分析了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性质,并归纳了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和功能。第二部分,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介绍了域外几个典型国家和地区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概况。对两大法系的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进行了总结评价,并分析说明了对我国的启示,以及值得借鉴的方面。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首先介绍了我国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立法变迁,其次解析了该制度的进步之处,最后剖析了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四部分,重点探讨了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根据我国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当前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域外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使之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