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大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尤其是在参政和维权方面的意识有很大的加强,出现这种现象是我国现代社会文明建设取得成就的象征,也是我国现代化政治文明建设取得进展的表现。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我国国家制度和政策的某些缺失,导致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摩擦不断。比如贫富差距就是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并且伴随着长期的收支以及利益结构的不平衡导致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现象在进一步的加大,进而不可避免的会引起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与情绪的激化,最终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给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危害。所以,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势在必行,这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持政府信用度的一项重要措施。许多实践证明,仅靠个人的力量是难以参与到政府活动中去的,想要取得一定成果更是难上加难,这就使得民众把目光集中到群体中去,依靠群体的力量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形成具备与政府部门可以形成一定抗衡的力量,最终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一定的胜利,从而对政府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文受法国组织社会学派大师级的社会学家米歇尔·克罗齐耶和埃哈尔·费埃德伯格在其研究成果《行动者与系统——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的启发,改变了以往学者对群体性事件单纯的原因对策分析。而是从组织的角度,论述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的行动逻辑,同时通过对组织中自由余地、权力与环境三个方面的分析,更深层次的探讨在组织化与非组织化两种不同类型的群体性事件中,其事件本身所带来的后果及影响,一并提出国家对二者的态度和治理倾向的区别。最后得出国家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必须要转变其治理的思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有效防制因制度缺失和制度僵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上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