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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的逐步推进,依法行政成为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互动的殷切希望和迫切要求。两者都越来越认识到行政执法权力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因此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与制约。 在中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行政机关在实践中自我摸索,创造性地创设了一项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行政执法权力自我监督制约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内部控制方式加强自我控权,保障行政执法权的公正行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正常的行政执法秩序。中国海关作为中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具有自身行业特征的行政环境、执法领域、执法方式,也建立了一套具有自身特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文从海关行政环境入手,对海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行政执法权力、执法体制进行简要介绍;阐释了中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般理论,进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行政问责制基本比较,提出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的基本观点;以《海关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为模版对海关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制度剖析。同时,以海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深圳海关的实践、以及中国海关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国外海关相关制度的实践比较、中国海关与国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文本比较,深入分析了中国海关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阻却中国海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功能发挥的因素及其成因,并针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国海关行政执法责任制从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内容和对海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立法建议两个维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