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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做了理论探讨,提出了对策建议。
第一章在理论上界定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在现代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国家为主体举办的,对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弱者、丧失劳动能力和劳动机会者以及某些特定的社会成员,实行帮助的综合性社会事业,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以社会保险为主,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为辅。
第二章回顾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史,介绍并分析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和现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应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要求一致,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经济发展程度所限,我国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还只能是以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为主,且存在着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保障能力差;保障制度设计不合理;城乡分割;社会保障管理分散。
第三章介绍了欧盟、日本和几个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总结出了国外农村社会保障后进性、渐进性、法制化等可以借鉴的经验。
第四章根据我国农村现状,借鉴国际农村社会保障经验,提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做好以下工作:确定适当的农村社会保障目标;选择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突破口;建立起法制化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拓展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管理;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等等,为促进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及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