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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是政府基于“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理念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合作伙伴关系。实行PPP模式不仅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提高公共项目的效率,还能降低项目公司的投资风险、激发市场经济的活力。因此,PPP模式被广泛应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目前,随着我国城镇化改革的逐步发展,国内各大城市的公共交通压力不断增大。由于高效率、低能耗、少污染的特点,城市轨道交通是政府减轻交通压力,优化城市结构的优先选择。同时,PPP模式为轨道交通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分担政府的投资压力。因此,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受到了政府大力支持。然而,轨道交通PPP项目的投资额度大、运营成本高,项目公司仅仅依靠票价收入难以实现盈亏平衡,更无法获得投资回报。政府需要给予财政补贴措施来保证PPP项目稳定运营,从而实现其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因此,为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发展,政府如何选择补贴机制并确定补贴水平是目前研究的重点问题。本文针对PPP项目政府补贴问题,研究了在不同补贴机制中政府如何给予项目公司补贴。首先,通过案例分析和文献阅读,介绍了轨道交通PPP项目的概况,梳理了政府补贴方面的相关研究。其次,构建了政府与项目公司在价格补贴机制和最小需求量补贴机制的决策博弈模型,分析了政府补贴对项目公司决策行为的影响,得到了政府与项目公司的最优决策解。最后,在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相同补贴金额的情况下,比较两种补贴机制的决策行为,给出两种补贴机制的适用范围。研究表明:在价格补贴机制中,项目公司决策的收费价格与单位需求量补贴价格成反比,道路容量和项目需求量与单位需求量补贴价格成正比。在最小需求量补贴机制中,政府决策的最小需求量保证值与最小需求量补贴价格成反比,项目公司决策的收费价格与最小需求量补贴价格成正比;然而,道路容量和项目需求量与最小需求量补贴价格成反比。在最优决策情形下,两种补贴机制的社会福利都达到最大化,但是两种补贴机制的最优决策并不相同。相比于最小需求量补贴机制,价格补贴机制的最优收费价格更低,最优道路容量和最优需求量更高,然而政府给予的补贴额远远高于最小需求量补贴机制。在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相同补贴金额的情况下,当市场需求量较小时,政府选择价格补贴机制;当市场需求量较大时,政府选择最小需求量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