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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科?庞德是美国乃至世界上公认的社会学法理学派的代表性人物,一生著作等身,其所创立的社会学法理学理论博大精深,是西方法学史上一座卓越的理论丰碑。本文旨在通过回归以庞德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学法理学经典,以对“中国”当下背景的“问题化”处理为根据,更深层次的对之进行分析与批判,即对其展开研究性阅读和研究性批判。以研究性阅读和研究性批判庞德社会学法理学为切入点,进而关照经过“问题化”处理的中国社会现实,并对之进行理论上的升华,以期对中国社会学法理学乃至中国法律哲学的发展提供知识上的增量。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知识社会学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历史研究的方法以及实证研究的方法。运用知识社会学的方法,就是要把庞德的社会学法理学作为一种知识产出看待,进而对这一知识所赖以产生的社会背景以及理论背景进行分析。比较研究的方法则是通过对庞德所处时代与我们当下的中国进行对比分析,以更加开阔的视野看待中国的问题。同时,庞德的社会学法理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此,对他的理论的分析必须放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因而必须用到历史分析的方法。而实证研究的方法作为社会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更是进行研究时不可或缺的。在本文中,对庞德社会学法理学的解读是在当下语境和自身的特定知识状态下进入思考的。因此,本文拟选取的研究视角主要是基于当下全球结构中的中国视角。在对庞德的社会学法理学做出“同情性的理解”基础之上,争取以一个内在参与者的角度对中国社会学法学理论的建构做出理论上的贡献。本文拟定的基本思路主要是:在绪论中界定相关研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简要说明本文所研究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以及进行研究所要采用的方法论;在本论中,首先对庞德的社会学法理学进行诠释和解构,即对他的理论进行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和理论逻辑的分析,然后从知识增量的角度对他的理论进行批判并在此基础之上尝试提出对中国社会学法理学构建的可能性的理论意义;在结论中,对全文作总结性的陈词并展开对本文自身的批判。本文的核心观点和创新点在于通过对庞德相关著作的研究性阅读和批判,依凭庞德的文本,关注其知识生产的特定时空,尤其是严格遵循其知识增量的具体的内在逻辑或理论脉络,对庞德社会学法理学理论的展开诠释与重述,进而对其进行知识增量上的批判,以期对中国的社会学法理学乃至中国法律哲学自身的理论建构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