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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行政法学的发展,参与制民主得以在各个行政领域贯彻,公民、利害关系人、专家参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过程,成为参与制民主的基本要求之一。现代国家为行政权力的运作设置了种种民主参与机制,包括行政立法过程的参与机制、行政执法过程的参与机制、行政决策过程的参与机制乃至整个行政过程的参与机制。于是,行政公开、行政听证、专家参与等各种各样的制度得以确立,并不断得以推进,公众在行政立法乃至一般的行政政策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日趋受到重视。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的发展和通讯、信息、大众传播媒介事业的普及,公众直接参与政治和立法活动的机会增多,有必要把公众参与机制的理论全面引入行政立法活动中,健全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各项制度,使公众参与成为行政立法活动的必经程序。
本文从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一般理论出发,在对国内和国外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我国行政立法中公众参与机制的现状及其问题,并分别了提出完善行政立法公开制度、行政立法听证制度和专家参与立法制度的建设构想。了解和掌握行政立法中公众参与的过程,在理论意义上:揭示了行政立法和公众参与的涵义及其特征和功能,为更好的完善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提供理论借鉴。在实践意义上:提出的完善行政立法中公众参与的构想与对策,为实践中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