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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条件和依靠,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乃至维护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用益物权人取得收益的一种方式,具有法律意义,同时也是实践中的难于统一规制的一步。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系到法律制度的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具有现实意义。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逐渐得以推广和确立,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农民享有了承包经营权的政策,给农村经济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弊端成为阻碍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在这样的环境中,入手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进步意义。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的范围局限,学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研究也还不够广泛深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违背农民的意愿强制推行入股。由于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过程中缺失土地价值的评估作价规范,致使土地的价格不能体现其市场价值,农民遭遇入股损失,合法权益被侵犯。本文将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着手,以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自愿、公平为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基础,科学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对股权的自主权,允许农民自主决定股权转让,并允许公司将其抵押作为一种融资手段。还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法律纠纷解决机制,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法律制度,探索一条适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的途径,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本文分为以下几部分分别探讨:第一部分通过介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含义,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基础,得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意义。第二部分通过回顾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历史,梳理了入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的三种模式,阐述了现阶段社会实践中仍然存在的入股模式,明确实践现状。第三部分从司法判例出发,引起法律思考,阐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障碍。第四部分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障碍问题的解决办法为核心内容,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