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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仍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着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成长。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进一步确立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地位、强调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作用,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长足发展,并将其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启动了新一轮国企改革实践。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优势互补,从而实现共同发展,促进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双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入真实自然人股东、实现股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是我国经济制度改革的主要内涵。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步入深化改革与合理规制新时期的标志。本文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首先梳理了混合所有制相关概念及公司治理、委托—代理理论、代理成本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基础理论。其次,提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基于股权层面及公司治理层面),在股权层面介绍了多种混合所有制改革途径,实现股权多元化,提倡引入真实自然人股东;在公司治理层面比较研究了外国公司治理模式,得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以借鉴的部分,提出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方向;此外,研究了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的相关文献。基于以上研究,提炼出作为比较研究和案例研究的基础。再次,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分析对象,研究其子公司(南方水泥等公司、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改革路径,展现了其并购重组、民企参股、员工持股等路径,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借鉴;其子公司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完善合理股权结构,提升了公司治理。从国有企业角度、民营企业角度、企业员工角度进行分析,发现中国建材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良好。最后,案例研究表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仍存在一些问题,未来会持续推进改革进程,进而提出了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议及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