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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生活消费要求,预付式消费凭借其便捷快速的支付方式、灵活机动的转让形式以及“消费者优惠、经营户得利”等双赢特点,在市场经济中日渐占据重要地位,成为市场交易的一种重要载体。但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由于其缺乏行之有效的管制制度,相关主管部门落地监管的现实难度又极大,使预付式消费“商家失信”、“服务打折”甚至“携款走人”的问题普遍出现,对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本文,拟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出发,结合宁波当地经济发展和政府监管实际,对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发挥作用规范预付式消费进行系统阐释,对进一步深化行业监管指导提出现实可行的建议,并就系统规范预付式消费作出必要的理论分析。 文章第一部分以预付式消费的理论分析开篇,分三个部分介绍,首先,介绍和分析预付式消费、预付式消费卡、预付式消费维权的概念和特征。其次是阐述和分析预付式消费有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最后,对政府部门应对预付式消费维权的理论依据进行分析介绍。 文章第二部分从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对预付式消费维权的现状层面做一研究和分析。首先,介绍分析宁波市预付式消费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对市场监管部门应对预付式消费维权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阐释分析。再次,以实际案例为范本指出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应对预付式消费维权上的组织架构与工作机制,并对消费者的当前诉求进行分析。 文章第三部分主要概括市场监管部门应对预付式消费维权的困境。主要从市场监管部门应对预付式消费维权的法律依据不足、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力量不足、工作保障有限等四方面进行分析归纳。 文章第四部分从市场监管部门对预付式消费侵权案件的事前发现、事中监管、事后维权及社会联动预防等方面阐述了破解预付式消费维权困境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