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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政府模式的变革和完善无疑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标志。积极政府作为政府功能模式的一种无论是在世界各国政府模式的变迁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所谓积极政府,就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政府。自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以来,西方国家就一直在消极政府---积极政府——积极政府的矫正——消极政府的矫正的循环往复中轮回,且多数时候都是积极政府占主导模式。不仅如此,社会主义社会自诞生以来其政府也一直是积极政府,甚至是其极至:全能政府。通过回顾中国政府模式的演变过程,可以确认,积极政府的理念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是一以贯之的。大致可以归纳为:全能政府时期,典型的积极政府模式时期,尝试实行公共服务型政府时期,全能政府是积极政府的极致,政府几乎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全面主导性地发挥作用,甚至完全挤占了社会的空间;公共服务型政府是积极政府的一种改进,其服务也是一种积极的行为方式。总之,我国现阶段的政府主导模式就是积极政府,积极政府最明显的特征是政府积极干预经济和经济生活,这一点在建国后的中国直至现在都表现得尤为明显。其次,积极政府仍然主导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生活,尽管相较于改革开放以前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发展的作用已经算是有限的了。积极政府在中国实施了约半个多世纪,无论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还是改革开放以来,对社会经济生活中对发挥出了主导的作用,它就象一把双刃剑,既加快了现代化的进程,又维护公平与正义,但它的越位却降低了市场的功能,挤压了社会的空间。可谓功过共存,功远大于过。之所以我国能够在长时间内实行积极政府的政策,并且能长盛不衰,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执政党的治国理念和基本路线的长期性,世界兴新国家成功经验的叠加,沿袭前苏联极权体制的惯性作用,中国特有的人治和官本位政治文化传统,都是难以消除的影响。加之市场经济发育和完善,也需要政府作用一定程度上的强化。因此,积极政府是且只是中国现阶段政府模式的一种现实选择,而非理想模式。根据世界政府发展目标以及当代政府模式的变革趋势,我国选择政府发展的前进目标和价值取向应该是有效政府。有效政府主是指现代国家政府在既定的国家宪政体制内,在充分考虑市场和社会需求以及自身能力的基础上,通过一定权力的有效动作而使经济社会有效发展的政府。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建设有效政府的任务更为迫切,更加复杂,必须全面把握,重点实施突破。一是要更新行政理念,转变政府职能;二是要强化政府能力,提高政府绩效;三是要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公共服务型的有效政府;四是要推行依法治国,构建民主法治型的有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