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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管理起源于英国蓬勃发展的国家,并从1860年左右到现在已经走过了百年的岁月了。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国房地产行业自改革开放开始,人民生活水平在持续增高。住宅物业管理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混乱到逐步规范的发展过程。这个新开发的服务产业逐渐变成了城市、社区管理的必要构成部门。自从住宅小区的使用量日渐扩大,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已经一天一天的被重视了。换句话说,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下的住房规制整改的前提下,物业管理模式是在顺应社会制度下的必定的必须产品。由于直接对社会百姓的工作和生活都有不可磨灭的影响,所以物业管理顺其自然的成为了社会摸索问题的热门核心。在其成长过程中,对于群众来说,工作及生活、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等都会受到主动的促进功能。而且,在这个不断成长的过程中随之而来的实践问题也层出不穷:法令律例的创立跟不上物业管理的发展,比如会出现服务管理水平和南北方法发展程度不是很均衡等。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科学,需要完善的部分还有很多。在此背景之下,为了解决以上诸多问题,本文以物业管理的公共属性为基点来阐述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以政府的视角上来分析,住宅小区管理的法令律例体系、政府对人民群众在思想上的指导、政府对物业管理协会机构扶持等观点有些缺乏。以公共管理的视角上来分析,政府必须发挥指导住宅小区物业中的多种元素治理机制、制定完善的法令体质和扶持住宅小区中的各个主要机构的发展。对于当局政府所处的位置来看,政府所完善的不仅仅是最基础的,而是要更深入更贴近实际的辅助物业管理好小区中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对一些自治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居民委员会等的辅助发展,并且最终要做到的是共同建设健康和谐的社会。而本论文选取的是以公共属性为核心,力求充分地利用公共选择理论、公共规制理论、政府干预理论和物业管理理论解释和探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政府责任。本文首先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及意义。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找到有研究的创新点和未来问题的发展趋势。其次,通过对公共属性和其内容的分析,从中提出物业企业存在的缺陷及政府应执行的责任有那些。再次,结合调查住宅小区居民对物业的看法后进行对比和分析。最后,对住宅小区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和责任落实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