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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从概念分析方法入手,以法律为视角,对环境权利的概念进行了逐层论证,以期证成法律上的环境权利概念,为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权益得以法律的保障开辟进路。 首先,笔者就环境的法律定位进行分析,从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概念出发,探讨有关环境的基本内涵和外延。在此基础之上,又结合法律的功能和作用,指出作为法律上的环境概念应当以何种形式以及如何进行科学定位,以确定环境权利的指向对象,进而更有利于人类生存环境的合理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笔者对权利有关问题进行追根溯源的探讨,充分考证了国内外学者关于权利的学说论述,力图寻找权利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源和动力,探求新型权利得以生成的增长点。在此过程中,最困难的问题在于如何将法律权利与道德权利分离开来,以明晰环境权利的法律属性。最终使环境权利由一个学术概念转化为法律概念。 最后,在探析环境与权利两个概念之后,笔者对法律上环境权利进行界定并分析说明其特征。然后,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两个方面,对环境权利予以阐述。并进一步分析了环境权利得以成为一项法律权利及其未来发展所面临的理论困境。就此,笔者从法律权利得以运作的预设前提出发,阐明经济人假设前提在环境文明时代的诸多弊端,同时理性地指出法律性环境权利良性运作的基石——可持续发展理论。 在中国,环境权利理论在法律实践中的构建和发展应当双管其下,即走自上而下的法律体制变革和自下而上的法律实践摸索的道路,才能真正实现法律对人们环境权益的充分保障,实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共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