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挑战,其中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从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的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本文主要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和美的食品安全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我国与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发达的国家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立法和行政事业寻找一条合理的发展道路。
文章第一部分,介绍了中美两国的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历史发展状况。通过分析找出两国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面临的共同挑战。美国毕竟是一个政治更加民主法律制度更加完善的国家。在食品安全的制度建设上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虽然它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但是更多应该的是我们从它身上学到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和政府责任问题的经验,让我国在处理相似问题时能少走一些弯路。至于它所面临的新问题,也会为我国起到警醒的作用。我国在建立制度的时候应该未雨绸缪把美国的经验教训为我所用。分析了我国从食品安全领域反应出的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我国长期的“义务本位”思想弱化了政府的责任意识,同时也是公民权利意识淡漠的根源。但是这不能成为政府责任缺失的借口,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公民意识的觉醒,需要我国建立负责任的服务型政府。
文章第二部分,先从政府责任的基础理论入手,分析建立一个怎样的政府才是一个合格的负责任的政府,才能够满足现代公民社会对社会管理的需要。其次,从立法和行政不同范围分析了政府的责任方式以及政府责任同食品安全问题的关系,并创新性的提出了食品安全的三阶段理论。按照不同的阶段政府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时采取的应对措施和责任范围要区别对待,这有利于明确立法工作和行政工作的重点。最后,比较了中美两国食品安全制度的异同,找出我国在政府责任的表现上的差距。
文章第三部分,探讨食品安全问题的政治性和经济性的关系,联系我国的现实状况,并考虑到经济成本的因素,当前建立一套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体制也许比一味追求和强调全面改革更切合实际。通过中美食品安全制度的比较对我国的启示,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希望能在食品安全领域和责任政府的建立上为有识之士给予一些帮助。最重要的树立全社会的法治理念,在立法上增强“自下而上的”立法力度,为立法开拓新的途径。其次,在我国的标准制度、食品追溯体系、食品预警体系等这些我国的薄弱环节通过借鉴、改进和建设来造福我国公民。
本文以食品安全为切入点,主要透过食品安全问题找出我国政府在立法和行政当中政府责任的缺失的表现和根源,对我国如何建立一个良好有效地责任型政府进行有益的思考和探索,并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