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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建立并普及房屋反向抵押这一新制度,将创造出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尤其在农村推行这一制度,对解决农村养老困境、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都有很大贡献。但着眼于农村不动产政策、制度的实际情况,以及社会对新制度新概念的接受程度受制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房屋反向抵押制度施行起来障碍重重,但是这些困难并非不可解决。本文尝试分析反向抵押制度在我国农村适用的必要性及适用障碍,根据房屋反向抵押制度在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提出在农村地区适用这一新制度的对策、建议。全文分为五大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对房屋反向抵押制度的基本理论概述,首先简要的对制度的涵义进行了分析,对该制度几个较重要的特征进行简要陈述,并将该制度与按揭贷款、一般抵押贷款等概念进行比较分析,更为全面、立体的介绍房屋反向抵押。其次,对房屋反向抵押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对以让与担保为基础、以抵押权为基础和以典权为基础的争议一一进行分析,并提出本文的观点,即以抵押权为基础理论更具有操作性,更适宜我国的实际情况,避免触犯在当前阶段不可能轻易改变的一些政策法规。第二部分对国内外反向抵押制度的运行状况进行比较分析。该部分介绍了国外几个典型国家反向抵押制度的发展状况,我国城镇房屋反向抵押的发展现状,几个农村试点地区关于宅基地流转、农村房屋流转的实践经验,并比较分析这些已有成果的经验、启示,比如加强制度宣传和政府的引导、监管等,为正式确立反向抵押制度并在农村地区推广奠定基础。第三部分是对房屋反向抵押制度在我国农村地区适用的必要性分析,主要就个人发展权、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土地流转改制及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我国农村地区已经可以逐步开始推行房屋反向抵押制度。第四部分是就房屋反向抵押制度在农村地区推行的障碍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新制度推行的文化观念障碍,老年人传统的养老观念即由子女扶养和房屋遗赠给子女的住房理念根深蒂固,再加上对新事物不理解,对之接受能力较低。其次是反向抵押贷款的贷款方承担着巨大的风险,譬如贷款可能无法收回、房屋价值贬损、房地产二级市场不够发达致使贷款机构不能顺利将抵押房屋通过市场变现取偿。如果没有第三方分担风险,鲜有金融机构愿意开发这样的贷款产品。第三点也是本节的重点,分析房屋反向抵押制度在农村地区适用的法律政策障碍,主要从农村土地政策、宅基地有限使用权,物权法定原则,以及农村“低保户”等现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几个方面进行论述。最后一个部分是对在农村地区适用反向抵押制度提出的对策,包括新理念的宣传、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新制度运行中政府的积极引导和监管作用,最后提出可以借鉴地方试点的经验,设立农村不动产产权交易平台,完善房屋反向抵押制度在我国农村地区的运营机制,实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公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