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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带来了许多新的变化,以往的研究对判牍利用较少。判牍作为官员审判的文书,通过记载的案件,可以反映出社会经济更加真实的一面。本文以明代判牍为研究对象,选取了土地、继承、诈骗、婚姻等几个在判牍中记载较为丰富的案件,结合经济、社会、法律等视角,考察商品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明代社会所产生的一些新的问题,来丰富对明代社会经济的认识。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从判牍看土地纠纷。本章以判牍中的土地纠纷为研究对象,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百姓出于生存、经营的需求,明初制定的许多土地制度已逐渐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定制开始被打破,特别是之前不允许交易的官田得以进行买卖,并获得官方的默认。土地不再局限于单纯的买与卖,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土地的流转形式也逐渐活跃起来,典、租、活卖、找价等方式普遍开来。由此引发出纠纷的多样性。而土地天然相邻的特点又使得边界的争夺经常存在,因此常常产生纠纷。第二章,家产继承纠纷。本章以判牍中继承纠纷为研究对象,从“亲子继承”、“户绝继承”、“女性继承”、“遗嘱继承”等几个方面分析了明代在继承方面的特点,既有因法律完善,宗族盛行使得继承制度有所进步,也有女性继承方面因理学兴盛等原因,相较前代有所落后。第三章,判牍中的经济诈骗与纠纷。本章选取了判牍中经济诈骗相关的案件,归纳了官吏、“无赖”、女性在商品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为获取金钱进行的诈骗活动,并分析了判牍当中经济诈骗案件产生的原因。第四章,从判牍看明代的婚姻交易。本章分析了判牍中婚姻交易常见的“典”与“卖”两种交易形式,探究了交易后妇女的生活状况。造成婚姻交易这一现象最直接的原因是家庭的贫困,生存的艰难,大多人是在无奈之下被迫选择出卖婚姻与人口。除此之外,由于商品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观念的改变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因此出现了政府大力旌表节烈,而民间却对贞节观有所弱化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