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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公司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优越性也有目共睹,因此,公司也就成为了投资者们最为青睐的市场中最为活跃的投资工具之一。为了适应市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公司人格独立理论和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也逐步确立,公司制度正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中。在整个公司制度中,股份有限公司是投资者们选择较多的,投资者通过对公司出资以丧失其所出资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对价而相应获取公司股权,股权则成为连接股东与公司的桥梁与纽带。本文视角主要集中于股权问题的研究。关于股权问题,学界已经有不少学者对其进行过研究,关于股权问题的学说也是众说纷纭,如财产权说,所有权说、债权说、股东地位说、社员权说等,这些论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从不同的角度和股权的特征等方面揭示了股权的某些性质,但是,没有一个趋同的方向,也没有被全面接受的观点,也就是说距离科学认识股权还是有一定距离的。股权作为公司制度的基础,对其认识应从公司的发展规律和公司存在的目的着手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本文在原有股权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对称性思维,试着突破传统法学视角,采用现代法学视角,打破原有的单一角度,而从多角度对股权问题进行经济法分析。文章的结构为五个部分,开头部分是介绍研究的主要背景和研究方法等;接下来主要论述再次研究股权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是写新选取的视角;第四部分就是新视角下得出的股权的内涵;第五部分论述再次研究股权问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通过以上论述从而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投资者投资于公司,投资人对所投资产不再享有所有权,而是以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方式存在,投资者通过法人财产权这种媒介对其所投资产享有份额财产权;二是投资者享有股权,意味着对公司财产的合作利用,这是一种生产性使用,注入了劳动力要素,既对增值部分享有权利,又要承担减值时所有权冲抵的义务,因此是一种劳动力权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