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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正常发展和公平竞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职能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直接管理逐步转向宏观调控。商会作为企业自发形成的服务性组织,在转型时期需要进一步发挥其服务经济的职能。常州市是江苏省近年来发展较快的城市,在常州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常州市商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起到了经济服务的功能,但在常州市经济转型时期,常州市商会在经济服务上仍存在一些问题,经济服务作用的发挥仍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本文首先探讨了在转型时期商会职能的理论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第三部门理论、地方治理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包括以商会的概念为切入点,提出了商会经济服务功能的相应理论依据,分析了商会社会功能转型所处的现实背景以及转型时期商会社会功能转型的内容,指出商会在社会转型时期具有沟通政府与企业,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等作用。然后本文以江苏常州市商会为例,分析转型时期商会经济服务功能的现状,指出常州市工商联近年来在指导民间投资,拓展投资领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帮助常州市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监督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经济服务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常州市商会在转型时期的经济服务功能上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缺乏完善的商会法律法规、缺乏民主性与自主性、商会与行业协会功能未有效整合、未建立有效的会员参与管理机制、未及时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未全面提供经贸信息。之后,本文进一步深入分析了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指出常州市商会在自身职能定位存在错误、常州市商会的运行机制不合理、商会管理过于依附于政府、转型的力度不够等问题。最后,本文提出了改善转型时期常州市商会经济服务功能的对策,包括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商会的民间性、自主性与职业化,加强内部沟通,规范商会自身建设,完善商会的组织运行机制,有效整合商会与行业协会的经济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