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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直接体现。民族地区的教育公平发展不仅关系到全国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还关涉到国家民族团结进步。因此,研究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之一是社会公平正义。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其无法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人也无法实现真正的全面发展,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人得到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条件。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因此,教育公平问题就是社会公平问题,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教育公平的推动。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地区的教育得到了极大发展。在不同时期针对各类人群的教育需求,不断完善教育体系。针对弱势群体建立补偿制度,使民族地区的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得到了最基本的保障。不仅如此,在教育资源的聚集和分配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政府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硬件环境的不断改善,缩小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教育发展差距。但是,由于民族地区原有经济基础薄弱,自然环境较差,思想观念较为保守等因素,使得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发展水平仍然不高,人均受教育年限、生均教育资源拥有数量、教师队伍的素质等教育公平指标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较为落后。在区域内教育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教育资源配置与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差距大,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平等还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得到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学校教育质量并未得到相应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平教育的诉求还无法满足等问题。倘若教育公平发展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不仅会阻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进步,而且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也是根本性的制约。针对上述问题,本研究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多元视角,阐释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教育公平等核心概念,并遵循“从实求知”的方法论原则,使用文献分析法、调查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具体分析案例,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思想的视阈,对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挖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的策略。第一,从理论视角整理教育公平发展研究的理论遵循和借鉴。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思想及其中国化是本研究的理论支柱。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思想,对民族地区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具有启示意义。同时,新时代民族关系和民族教育的新论断,为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遵循。第二,从历史经验总结的视角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的进程。我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公平正义之路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改革开放新时期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期四个阶段。其中,新中国的成立为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奠定了制度前提,社会主义建设为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奠定了基本框架,改革开放为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新时代的到来对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提出了新的诉求。第三,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具体案例,解剖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现状,广西教育公平发展的基本脉络。其一,旧中国广西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历经沧桑。从政权的更迭导致清末新学的短暂兴起与快速衰落,军阀混战的民国政局导致教育发展风雨飘摇,到两场战火的燃烧导致教育发展规模逐步萎缩。其二,新中国成立前三十年,广西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逐渐起步。主要表现为教育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各级各类教育的推进以及各级各类教育规模的扩大两个方面。其三,改革开放新时期,广西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不断深入。比如,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资源配置水平不断提高等等。其四,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进入新阶段。广西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发展既有新作为,又有新成绩。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日益蓬勃。第四,基于新时代新征程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新要求,概括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的新愿景与差距。一方面,新时代新征程对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与新时代新要求下的教育公平仍有差距。第五,针对现实的差距和发展目标,试图提出可操作性的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为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一是应当提高对优先发展民族地区教育的战略地位认识;二是应当合理进行教育资源分配,促进教育公平发展;三是应当完善教育优质发展支撑体系,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四是应当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消解影响教育公平发展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