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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关键的攻坚期,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下更大功夫。生态移民政策作为兼顾扶贫开发功能和生态保护功能的有效手段,已经逐渐成为我国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政策。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由政府主导推进的、以扶贫为主要目的、具有生态保护功能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等多重目标的利民惠民发展项目。本研究以赣南原中央苏区的433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为例,深入分析农户对于移民政策的满意度评价、移民政策的执行协商情况,并检验农户参与移民政策的执行协商对于农户的政策满意度的作用情况。 本研究对赣南原中央苏区433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调研后发现,农户对于政策满意度评价为一般的比例为47.11%,为较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仅为44.34%,说明农户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满意度评价总体情况较一般,移民政策的实施工作仍然具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而对数据进行分样本县估计后发现农户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满意度评价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宁都县、会昌县、于都县和上犹县,且各县间农户移民政策满意度的差距较明显;而对移民政策的执行协商进行分析后发现,农户参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执行协商在较好及非常好的比例为73.44%,4个县的调研农户参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执行协商总体情况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会昌县、上犹县、于都县和宁都县,但各个县之间的农户参与政策执行协商情况差距较小,基本都维持在所有调研农户73.44%的平均水平左右。 本研究在实证分析移民政策的执行协商与农户的政策满意度之间的关系时,首先运用了有序probit模型进行回归估计,之后在考虑了二者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后,通过选择“对村干部的信赖程度”作为工具变量,再运用双变量有序probit模型进行回归估计,研究表明,移民政策的执行协商能够显著地正向影响农户的政策满意度,且研究结论通过了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发现,完善贫困地区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扩大移民农户参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执行协商力度,能够更加有效的实现政策扶贫目标,提升农户的政策满意度。最后,根据本研究的分析结果,就如何完善移民政策的执行协商工作、改善移民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提升农户的政策满意度给出了若干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