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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电子支付以其小额、便捷和使用者众多及使用频繁等特性,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普遍接受和使用的资金支付方式。在实践中,我国关于小额电子支付中责任划分规则并没有真正确立,对于在支付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进行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有失公允,对客户在小额电子支付过程中的权益保护力度还远远不够,这与小额电子支付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促进交易的宗旨是不相符。文章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小额电子支付中银行民事责任的特殊性,分析小额电子支付及其银行民事责任内涵与特征,把小额电子支付中银行与客户、银行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关系界定为合同关系。第二章分析小额电子支付中银行民事责任构成,先介绍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在小额电子支付领域的适用,进而按照客户原因、银行原因和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失时,对银行权利义务进行探讨,并由此总结银行的民事责任。第三章总结小额电子支付中银行民事责任承担,其中承担的模式有约定模式和法定模式,承担方式主要是返还资金和支付利息、偿还支付费用和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等,承担范围是赔偿直接损失,对间接损失不赔。第四章探讨小额电子支付中银行民事责任抗辩,分析了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和协议免责在小额电子支付中适用的特殊性和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局限性,并首次提出把技术局限也作为责任抗辩事由之一,弥补我国小额电子支付制度的不足。通过对小额电子支付中银行民事责任的研究,以期达到明确银行与客户各方民事责任,完善小额电子支付制度的目的,更好指导小额电子支付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