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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以及现实的原因,我国采用食品安全多部门监管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突显了一些严重的问题。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多部门监管模式“加强版”,来纠正多部门监管的弊病是目前国家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是国家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的一个食品监管职能,它着重强调的是食品监管15个部门中,作为牵头单位的那个特定、起到统筹协调各个平行部门的环节。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强调调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由卫生部门作为政府抓手,主要职能是: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多头管理、部门繁多、职能交叉、责任推诿等弊病,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众多,监管隐患严重。“九龙治理,群龙无首”,是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的最大问题。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以此为“龙头”,整合监管资源,改革监管体制,是解决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 国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行政级别相等或者低于其他食品监管部门(部分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卫生局的下属二级局,级别低于农业、质检、工商等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无法组织和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2008-2010年,北京、上海、广州(北京、上海、广州)分别举办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都成功保障了食品安全供应。具体分析大型赛会经验,最重要的措施是,采取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多头监管问题。“如何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以纠正多部门监管的弊病”是本文研究的重要问题。 本文在研究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应借鉴大型赛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经验措施,在发挥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作用、相关监管部门职能衔接、检测机构资源共享、风险预警、有效评估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完善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建议,以供我国政府正在进行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改革参考。